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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上海交通大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17  点击量:86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鼓励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才智,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一)三好学生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其中2026年9月新入学的同学不纳入本次评比范围。

(二)优秀学生干部

满足“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同时在我校我院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或班级中担任职务。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将民主推荐作为基础环节,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参与主题团日、团改金等各类集体活动。

2.学习研究:具有良好学风和学习习惯,所学课程成绩优秀,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良好的创新和学术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类比赛或活动。

3.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类体育活动,原则上应通过国家体锻标准;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成绩良好。

4.审美素养:具有与时俱进的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能够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有一定的艺术爱好、特长,对文化艺术学习有兴趣,积极参加校园文化艺术类活动和校园原创文化创作。

5.劳动实践:具有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勤于劳动、善于劳动、自觉劳动,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与劳动教育、志愿公益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评选条件,同时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参与学生工作,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表现比较突出。


四、推荐名额及方法

(一)我院“三好学生”共5名,根据各班级人数制定分配推荐名额。由各年级班委会和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经过民主选举或者推荐初步确定推荐人名单。经班主任和思政教师同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人才培养办公室根据推荐情况综合评定选出5名推荐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批准。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25级硕士:共2名

24级硕士:共1名

25级博士:共1名

24级博士:共1名

为确保评选工作效益,对于个别年级未能完成的推荐名额,将由人才培养办公室收回,并根据全院整体推荐情况统筹调整使用。

(二)我院“优秀学生干部”共1名,满足“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同时在我校我院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或班级中担任职务,均可报名参评。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将对报名人选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答辩后产生。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批准。



心理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2026年10月17日